關于公開征集2021年度地方性法規和
市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建議的公告
為進一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實發揮立法對丹東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推動作用,提高政府立法公眾參與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遼寧省政府規章制定辦法》(第309號令)等有關規定,決定從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集2021年度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建議,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集對象
廣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就2021年度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立法計劃提出立法項目建議。
二、征集內容
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立法項目建議應當圍繞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側重將已出臺且有效實施管理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上升為地方性法規、市政府規章,發揮立法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引領、保障和推動作用。
三、征集要求
立法項目建議至少包含以下內容:立法項目的名稱、立法目的、立法依據、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和采取的法律對策等。
四、截止日期
征集立法項目建議的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1日。
五、報送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信件、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多種形式提交立法項目建議。意見反饋至丹東市司法局立法科,單位請注明單位名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個人請注明姓名和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丹東市司法局(丹東市振興區中心北路2號新區農委綜合樓4樓)
郵政編碼:118009
聯系人:于陽陽
聯系電話:2173075
傳真:2173076
郵箱:ddsfjlfk@163.com
六、匯總論證
對收集到的立法項目建議,市司法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的要求進行充分研究論證,依照法定程序決定是否列入2021年度市政府立法計劃。
特此公告。
丹東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