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十六屆二次會議第1207號
《關于在全市全面禁止秸稈焚燒的建議》的答復
李國棟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全市全面禁止秸稈焚燒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秸稈焚燒管控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我市始終把秸稈禁燒工作擺在了突出位置。我市成立了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專題研究制定了《丹東市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并于2019年進行了修訂,按方案要求,市政府成立了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的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由各縣(市)區政府、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林草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氣象局組成,負責全市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組織協調、工作推動、督促檢查、考核獎懲等工作。通過政府績效辦,層層下達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任務目標。發布了《丹東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露天焚燒秸稈落葉 垃圾的通告》(31號),同時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上進行廣泛宣傳,同時要求各地做好秸稈焚燒污染管控工作。市與各縣(市)區,縣與各鄉鎮,鄉鎮與各村(居委會)均層層簽訂了責任書,同時建立了建立健全了包干負責制度。市領導及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包縣,縣領導包鄉鎮,鄉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戶包地塊,農戶負責自己的責任田,按照市級督查、縣(市)區包鄉鎮、鄉(鎮)包村(組)、村(組)包農戶的工作機制,全面開展秸稈禁燒工作。
二是加強巡查。我市各級部門采取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及夜查等方式進行執法檢查,特別以人口集中地區、機場為中心15公里為半徑的區域、沿高速公路與鐵路兩側各2公里和國道與省道公路干線兩側各1公里地帶為重點,切實加大巡查、督查、查處力度。對節日、“兩會”和重污染天氣期間進行重點巡查、重點監控,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查,及時發現火點并依法依規處理焚燒秸稈行為,確保 “零火點”。 2019年初,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和草原局在重污染天氣期間組成兩個巡查小組,在全市范圍內進行秸稈禁燒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各縣(市)區于每年秋冬季及節日、“兩會”和重污染天氣期間組織巡查檢查。市生態環境局指定市環境監察支隊按網格化管理要求對全市范圍秸稈焚燒進行抽查,尤其在“兩會”期間、重大節日期間進行不間斷巡查。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點及時報專人通知屬地政府進行處理。支隊監察人員自備滅火工具,對檢查中發現的火點及時進行撲滅。
2018年,我市共出動執法人員1950人次,累計巡查里程18000公里,巡查面積5200平方公里,夜查150余次。
二、秸稈綜合利用工作開展情況
多措并舉,解決秸稈綜合利用問題。我市在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工作中,堅持與農業生產相結合,堅持取之于農,用之于農,循環利用,可持續發展,重點滿足種植業、畜牧業和農戶生產生活需要。工作中,注重培育符合本地生產條件和經濟發展狀況的秸稈綜合利用典型模式,現已培育可持續、可復制、可推廣的秸稈綜合利用典型模式15個。各縣(市)區強化了技術服務支撐體系,組織秸稈綜合利用技術專家組,開展業務知識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指導,為本地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提供全程技術支撐。
2018年我市農作物秸稈可利用量為121.1萬噸,計劃全年秸稈綜合利用量完成104.1萬噸,綜合利用率達到86%。
三、下一步打算
根據新修訂的《丹東市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
一是進一步按《丹東市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落實秸稈禁燒責任制,明確具體責任人,層層分解目標任務,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和考核獎懲辦法,確保實現秸稈禁燒工作的無縫對接。
二是加大巡查檢查和執法力度。各級政府要形成“政府牽頭,部門聯動”的工作格局,組織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切實加大巡查、督查、查處力度,以重點時段、重點地段為重點,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努力實現轄區內監管全覆蓋”。
三是進一步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建立可持續的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長效機制,推進玉米、水稻等秸稈資源化利用,從源頭上解決焚燒秸稈問題,促進資源節約、環境友好、農民增收和農業可持續發展。
我們深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人大的一如既往關注、關心和支持下,在相關部門的通力合作與努力下,我市的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一定會有一個突飛猛進的質變,一定會在率先實現生態農業崛起的進程中發揮不能替代、不可替代的作用。
最后,真誠感謝您對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的關注和支持。
主辦單位:丹東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