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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政發〔2019〕20號
丹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
對臨鴨綠江部分路段實施嚴管的通告
為全面加強對珍珠公園至浪頭港臨鴨綠江部分路段的管理,打造丹東對外開放的文明窗口,城市旅游觀光的景觀路,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隨地吐痰、便溺,傾倒或亂扔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二、禁止采摘花果、攀折樹枝、踐踏草坪、違法砍伐樹木、在樹上刻劃和拴拉釘掛等行為。
三、禁止攀爬雕塑、亂貼亂畫、亂噴涂等破壞公共設施的行為。
四、禁止違法設置廣告牌、標語牌、布幔條幅、燈箱、跨街彩虹門等廣告設施。
五、禁止擺攤設點、流動經營、店外經營、店外堆占。
六、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設置棚亭、拆窗改門等私搭亂建行為。
七、禁止滑輪滑、滑板,放風箏、孔明燈、無人機,燃放煙花爆竹、焚燒物品等活動。
八、禁止各種車輛在公園、廣場、步道內行駛。
九、禁止燒烤,洗刷、晾曬車輛和衣服等行為。
十、禁止違規遛犬、垂釣、撒網捕魚及乞討索要、打卦算命等行為。
十一、禁止從事喊客拉客、糾纏游客、強迫或變相強迫游客消費等違法行為。
十二、凡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遼寧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丹東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