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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政發〔2020〕17號
丹東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第二批歷史建筑名錄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加強我市具有一定歷史、科學、藝術等價值歷史建筑的保護與管理,根據《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遼寧省文化廳關于印發遼寧省歷史建筑認定辦法的通知》(遼住建發〔2014〕3號)等有關規定,市政府確定“交通旅社”舊址建筑、“衛生宣教館”舊址建筑為丹東市第二批歷史建筑,現予以公布。
各地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524號)規定,加強對我市歷史建筑的保護、管理和宣傳,積極研究歷史建筑的保護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歷史建筑保護有關工作。
附件:丹東市第二批歷史建筑名錄
丹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丹東市第二批歷史建筑名錄
序號 |
名稱 |
棟樓 |
年代 |
類別 |
地址 |
1 |
“交通旅社” 舊址建筑 |
1 |
20世紀 50年代 |
三類 |
振興區九緯路、十緯路與七經街交匯處 |
2 |
“衛生宣教館” 舊址建筑 |
1 |
偽滿時期 |
三類 |
元寶區興隆街25號 |